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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压缩机分会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确定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压缩机分会(以下简称分会)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依据分会章程,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会员大会是压缩机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三条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生产企业的理事人选原则上由该单位的法人代表担任。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可由理事长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议或理事扩大会议。
第四条 理事单位必须具备热心为会员单位服务,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经济效益高,技术力量强,产品质量好等条件。成员名额分配,应体现代表性(地区代表性,大中小型企业单位代表性,各系统内外代表、企业性质代表性,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公司等代表性),同时要兼顾各种成分的比例。
第五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理事各若干人。正、副理事长由理事会协商推选。理事长主持理事会工作,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
第六条 理事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二至三人。正、副秘书长人选由理事长提名,并提交理事会通过。
第七条 正、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责。
第八条 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秘书处设在北京。秘书处设办公室、技术部、企管部、信息部。各部主任由秘书长提名,理事长任命。各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精干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若干名。工作人员配备方案经理事会决定后,由会员单位选派身体健康、熟悉业务、办事公道、热心为协会成员单位服务、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出任。
第九条 分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热心本行业发展的专家、学者作为标准、技术、财务价格等方面工作的顾问。
第十条 会员单位的入会、退会,以及权利、义务等应符合章程规定。
第十一条 分会的组织机构及岗位分工如下:
一、理事长、副理事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标准执行理事会决议;
2.审定分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财务预决算,并向理事会或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
3.主持召开理事会会议,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负责行使理事会职权;
4.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
二、秘书长
1.在正、副理事长的领导下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起草与制定分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负责召开秘书处的办公会议,了解掌握会员单位生产、经营、技术、质量等方面情况;
4.负责分会的经费管理,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时组织做出财务预决算;
5.提出秘书处各部主任人选;
6.完成正、副理事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做好秘书处日常工作。
四、各部主任
1.在正、副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处理本部门的有关业务和行政事务;
2.负责起草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对工作人员的人选以及晋升、奖惩提出建议;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工作人员
1.在部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工作,钻研业务,深入实际,为会员单位服务;
2.遵守分会的各种规章制度秉公办事,不为本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
3.按业务范围协助和督促各会员单位按时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十二条 秘书处各部的职责范围
一、办公室
1.负责分会的文书、档案、文印、收发、印鉴的保管与使用等行业性工作;
2.组织安排分会的各种会议;
3.经办会员单位入会、退会的具体事务;
4.负责经费的收支与管理;
5.负责处理协会间联系工作;
6.向会员单位索取必要的资料、收集整理分会行政工作情况,起草综合性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综合行业情况,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意见和要求;
7.完成领导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负责对内对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技术部
1.受上级委托,起草行业发展规划,对与行业发展有关的技术政策、法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研究,交流科技成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2.受委托对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等进行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为用户采购、项目招标提供推荐意见;
3.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制、修订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行监督整改。还要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制订推荐性专业技术标准,推动企业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取得国际权威组织的认证;
4.收集和反馈行业产品质量信息,组织企业对产品质量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为企业改进产品质量进行诊断服务,向国内外用户推荐行业的优质产品,并经常组织用户访问、了解用户对行业产品的评价和意见,对重大质量事故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搞好本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5.参与生产许可证的检查工作,跟踪检查发证企业的生产情况,质量状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并为政府复查,换证提供依据;
6.组织企业开展技术交流与联合开发活动,培育完善技术市场,组织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的有偿转让;受委托组织行业产品技术鉴定,进行项目评估,大力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7.负责领导并组织开展提高工艺水平的各种活动,不断完善行业的工艺技术,开展工艺技术理论的研讨,就重大关键课题组织技术攻关,搞好技术交流;
8.对本行业出口产品和引进技术进行专题调研,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
9.组织行业各种技术人才培训,举办各种专业学习班和专题考察活动,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服务;
10.负责对会员单位申请使用分会标志进行审定,并提请秘书长审批。
三、企管部
1.对行业改革和管理的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对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研究,反映企业意见,提出工作建议;
2.总结交流企业改革与管理经验,推广改革与管理创新成果,组织开展企业诊断,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管理进步;
3.协助政府组织修订行业各项管理工作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开展行检、行评,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监督整改,直至建议政府部门采取行政措施;
4.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加强行业自我管理行为,协调会员之间在市场竞争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5.抓好行业内部的价格协调和价格自律工作,对行业产品价格,特别是出口和投标价格进行指导、监督、协调,防止低价倾销、价格垄断及压价招标、价格岐视,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6.指导企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
7.对行业职工队伍素质和结构进行分析、研究、预报,制定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搞好劳动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组织职工培训和人才交流,为政府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供建议;
8.协助企业抓好扭亏增盈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政府指导企业实施再就业工程;
9.指导企业抓好财务成本、节能节材、安全生产、设备维修、内部审计及劳动工资、职工教育、专项管理工作,推动企业加强以现场管理为核心的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10.组织和指导有关专业开展活动,互相学习和交流经验,提高会员单位的市场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
四、信息部
1.组建行业技术和经济信息网络,开展行业统计工作对全行业基本情况和经济技术指标变化态势进行调查、收集、分析整理和研究交流。及时了解国内外机械产品市场的动态,进行市场预测预报,为政府和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2.组织出版分会刊物——《压缩机通讯》。征集设计、“三新”等方面的论文,出版学术专题综述、科技论文集、科技成果汇编、组织编写本行业发展史、年鉴、名录等资料;
3、沟通情况,协调关系,为企业合资合作牵线搭桥,促进行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经济运行质量;
4.组织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技术经济交流活动。为对外出口、引进技术、利用外资等通报情况,提出建议,做好组织协调。举办本行业的国内外展览,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创造条件;
5.负责分会对外联系工作,积极与国内外同行业单位和与行业相关的组织(学会、商会、质协、企协等)建立联系与合作,开展国内与国际间同行业的技术经济信息交流。
第十三条 会员单位选派到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奖金、福利等,均由原单位按公出人员待遇对待。
第十四条 秘书处对有贡献的人员单独给予奖励,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本条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执行。

 
主办单位: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 China General Machinery Industry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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