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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3-22

来源:新华财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主要目标包括,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9.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以上,天然气保持快速上产态势。发电装机达到31.7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9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持续提升。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

《意见》提出,加快培育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跟踪评价,推动新型储能技术产业进步。编制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有序推进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稳步开展氢能试点示范,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拓展氢能应用场景。稳步推进绿色清洁液体燃料发展,有序推动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抓好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实施低碳零碳改造,推广综合能源站、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绿色高效供用能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实施新能源微电网、微能网、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应用等示范工程。

《意见》提出,强化化石能源安全兜底保障,深入研究实施油气中长期增储上产发展战略。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推进老油田稳产,加快新区建产,强化“两深一非一稳”重点领域油气产能建设。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推动已核准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煤矿项目尽早投产达产,核准一批安全、智能、绿色的大型现代化煤矿,保障煤炭产能接续平稳,在安全生产基础上,推动产量保持较高水平。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和产品储备能力建设,提升煤炭供给体系弹性。

《意见》提出,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印发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落实到重点行业企业,以消纳责任权重为底线,以合理利用率为上限,推动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绿证全覆盖和应用拓展,加强绿证与国内碳市场的衔接和国际认可,进一步提高绿证影响力。修订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提升试点工作。研究光伏电站升级改造和退役有关政策。制定实施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抽水蓄能可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开展全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意见》提出,促进能源新技术应用示范。组织开展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总结全国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成效,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推进智能化煤矿建设。实施首批国家能源核电数字化转型技术示范项目。探索推广虚拟电厂、新能源可靠替代、先进煤电、新型储能多元化应用等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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