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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网集团开展首批托运商准入工作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更进一步
发布时间: 2020-10-13

来源:经济观察报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管网集团)全面接管运营后开启了首项工作。10月10日,国家管网集团上线客户管理系统,并于2020年10月10日至20日期间开展首批托运商准入工作。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在其官网发布的公告,托运商用户需要先按照附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申请表用户基本信息”填报并打印,完成企业盖章后再行填报系统。

在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申请表中,除却“用户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资产总额”等基本信息,还需填写“资源产地及品种、资源用途、申请服务设施、申请提供服务企业(含天然气管网设施)的名称”等内容。

一位了解相关工作的人士表示,有代输需求的下游用户都属于托运商的范畴,“三桶油”都在其中,原则上有油气经营范围的公司都可以填报。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是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公开开放服务的条件、程序和剩余能力等信息,公平、公正地为所有用户提供油气管网设施服务。”这是去年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发改能源规〔2019〕916号(下称,《办法》)提出的总体要求。

按照上述《办法》,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对输送、储存、气化、装卸、转运等运营业务实行独立核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油气管网设施独立运营,实现和其他油气业务的分离。各地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减少油气供应中间环节和层级,有效降低油气运输费用。

在“公平开放服务申请与受理”一章中,《办法》提出,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按照监管要求制定并公开申请材料目录等相关内容。用户根据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公开的申请材料目录等内容,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国家鼓励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通过网络平台接受用户申请。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可采用集中或分散方式受理用户申请。

根据《办法》的要求,采用集中方式受理时,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公开发布开放服务公告,受理结果应当向所有申请用户公开,并报送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采用分散方式受理时,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于收到用户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提供开放服务。对不符合开放条件和要求,或存在信息造假、重大违约等行为的用户申请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可以终止。

而对由政府部门明确需承担国家或区域重大应急保供责任的油气资源、经国家确定的列入煤炭深加工产业规划的煤制天然气和煤制油等油气资源,《办法》明确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可以简化申请、受理流程,优先提供开放服务。

经济观察网记者注意到,在公告正文和附件中并没有披露相关的入选标准,上述人士表示,“也在摸索中”,民营企业是否入选最终还“得看结果”。

国家管网集团也在公告中表明:“诚挚地期盼和邀请未来计划使用国家管网集团油气储运设施服务的企业,积极参与本次托运商准入工作。同时,国家管网集团客户管理系统仍在不断优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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